致全区广大群众的一封信

2018-10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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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民生工程标识致全区广大群众的一封信


全区广大群众:

你们好!区委、区政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自2007年以来,我区已连续12年全面实施33项民生工程,切实解决了广大群众最关注的民生问题、最迫切的民生需求,让全区人民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成果。

2018年,我区按照省、市统一部署,聚焦“七有”(幼有所育、学有所教、劳有所得、病有所医、老有所养、住有所居、弱有所扶)目标,扎实推进省定33项民生工程建设,让全区人民拥有更多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为充分了解受益群众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情况,省、市将陆续组织开展民生工程社情民意电话调查,届时,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民生工程社情民调工作。同时,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和监督民生工程建设,大家携手共同把宣州民生工程宣传好、实施好

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电话号码:0551-12340(安徽省)、0563-12340(宣城市)。感谢您积极支持省、市民生工程社情民意电话调查。


   宣州区民生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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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民生工程           宣州民生工程


宣州区2018年度33项民生工程政策解读

1.党建引领扶贫工程。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,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,加强帮扶经费保障,抓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。

2.资产收益扶贫工程。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,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、养殖、乡村旅游、电子商务等项目形成的资产通过折股量化等方式实现收益,积极拓宽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渠道。

3.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。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,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。

4.农村危房改造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,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重点,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、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要求。

5.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。解决贫困村通自来水、农村人口饮水问题。

6.健康脱贫兜底“351”和“180”工程。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、住院(含特殊慢病门诊)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。实施贫困慢性病患者补充医疗保障“180”工程。

7.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。(我区本年度无任务)

8.贫困残疾人康复。为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;为听障、脑瘫、智障、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;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、儿童适配辅具。

9.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,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。

10.农村环境“三大革命”。实施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,完成垃圾、污水专项整治规定任务。

11.美丽乡村建设工程。开展省级中心村建设,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、饮水安全巩固提升、卫生改厕、房前屋后环境整治、道路畅通、河沟渠塘疏浚清淤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、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。

12.政策性农业保险。对水稻、小麦、玉米、大豆、油菜和棉花等6个种植业,以及能繁母猪和奶牛等2个养殖业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。

13.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。建设完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、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、乡村电商服务站点,增强农村产品上行服务能力,促进农村产品网销上行,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,促进农民增收。

14.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。免费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,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、退役士兵、新型农民,新增初高中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接受技工院校系统培养。

15.就业扶持工程。购买公益性岗位,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,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,用于吸纳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-12个月的就业实践锻炼。

16.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,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。

17.困难人员救助工程。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,保障农村低保对象,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;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,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,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。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,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权益。提供主动救助、生活救助、医疗救治、教育矫治、返乡救助、临时安置、源头预防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。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。城乡医疗救助。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、直接救助。

18.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。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,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。

19.城乡居民大病保险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,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,实现大病保险即时结算,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0%以上。

20.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。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,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金。

21.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,给予经济困难的高龄、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;完成下达的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、街道(乡镇)养老服务指导中心、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,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补助。

22.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。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、儿科医师转岗培训。

23.妇幼健康、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。免费婚前健康检查,对自愿参加婚检的对象认真做好服务,保证婚检工作质量;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。向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发放扶助金(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)。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;上报职业病监测信息。

24.学前教育促进工程。新建、改扩建公办幼儿园,开展幼儿资助,幼儿教师培训,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。

25.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。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,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,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,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。

26.高校、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。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,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。

27.公共文化场馆开放。实施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免费提供。

28.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。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服务点网络设施为基础,做好宽带接入、运行维护及文化宣讲等活动。开展农村演出,放映电影,开展体育活动,农家书屋更新出版物。

29.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。主要支流治理,中小河流治理,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,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。

30.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。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建设,完成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,完成秸秆发电项目。

31.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。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,新建乡镇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;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,认证“三品一标”企业。在乡镇和社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工程建设,选择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食品检验室、大型批发市场(含农贸市场)建设食品快检室。

32.棚户区改造。加强集中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、城中村、城市危房及重点镇棚户区改造。

33.城市老旧小区整治。按照基本型和提升型两类整治改造老旧小区,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。